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动我县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宣恩县招商大使聘任管理办法。
一、选聘范围
本办法所指招商大使是指具有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成功人士、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包括商协会知名人士、知名企业家,学术界知名专家学者、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支持宣恩发展的各界人士。
二、选聘要求
招商大使要求工作积极主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熟悉项目运作,与中外客商接触广泛,有较多项目信息资源;诚实守信,信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关心支持宣恩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致力于为宣恩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广泛的招商信息渠道和境内外客商资源。
(四)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
四、主要职责
(一)代表宣恩县积极宣传和推介宣恩投资环境、惠企政策、重点发展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
(二)组织符合宣恩县产业发展需要的县外企业到宣恩县考察洽谈项目。
(三)协助宣恩县赴相关省份或地市对目标企业开展招商工作,并在当地策划、组织和实施招商活动。
(四)协助并组织对口企业参加宣恩县举办的招商活动。
(五)代表宣恩县联络县外发达地区的招商目标企业,搜集并向宣恩县提供有效投资信息,协助做好相关项目洽谈、签约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与宣恩县招商引资有关的其他工作。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宣恩网
Copyright © 2020-2022 魅力恩施旅游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1018034号-1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