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及处罚。现将209国道李家河集镇新增两处红绿灯并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2、209国道李家河集镇柚乡苑小区畜牧中心交叉路口。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不按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三、启用时间:红绿灯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1年8月10日8时起启用;自通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9日为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0日0时起,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上述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宣恩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 | 周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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